关于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
检查验收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档发[2006]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经请示市有关领导同意,决定由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市档案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部分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组人员组成:
市委办公室: 陈克勇
市政府办公室: 李建华
市档案局:李勇奇、尚涛、张培禄、张东军

二、检查范围
近几年由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含已竣工和在建项目)

三、检查时间
2011年5月至7月

四、检查内容
(一)项目档案的基础管理工作
(二)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
(三)项目档案的安全

五、检查方式
采取单位自查与检查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建设单位应在2011年6月底前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自查,补差找缺,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7月初,检查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经综合评议后向被检单位下发检查验收结论。

特此通知

附件:1、检查部分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名单
      2、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检查项目

                      中共界首市委办公室
                         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一: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1、市文化活动中心综合楼
2、市计划生育服务站新楼
3、市国税局综合办公楼
4、市疾控中心综合楼
5、市公路局综合办公楼
6、市广播电视综合楼
7、市人社局办公楼
8、市交警队综合办公楼
9、市医院东城分院综合楼

附件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检查项目
(一)项目档案的基础管理工作
1、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贯彻执行国际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情况,是否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了切合实际的项目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程序。
2、项目建设单位(法人)是否对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是否对本单位各部门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督、指导,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是否同步进行。
3、项目档案工作是否实行了领导责任制,确定了负责项目档案工作的领导和部门,实行了各部门和有关人员档案工作责任制。
4、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是否纳入合同管理,并提出明确要求,采取有力控制措施。
5、是否配备了适应工作需要的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是否经过档案管理专业培训。
6、是否保证落实了档案工作所需经费,项目档案管理是否实现了信息化。
(二)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
1、是否按照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的要求,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
2、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是否符合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及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三)项目档案的安全
1、档案库房(室)是否采取了防火、防盗、防虫和温湿度控制措施,档案库房(室)是否与调阅、办公用房分开。
2、档案柜架、卷盒、卷皮等档案装具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归档文件材料的制成材料是否符合耐久性要求。
4、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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